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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數:13922022-01-22 17:07:34
1、管道的安排與敷設應相符以下劃定:必要布防的室內給水、熱水和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即是DN65的程度管道,當其采納吊架、支架或 托架固準時,應按本標準第8章的請求設置抗震支承。
2、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即是DN65的程度管道,當其采納吊架、支架或托架固準時,應按本標準第8章的請求設置抗震支承。
3、抗震支吊架應和布局主體靠得住銜接依據名目所在地的抗震布防烈度,以地動力為重要荷載,由錨固件、加固吊桿、抗震銜接構件及 抗震斜撐構成。
4、抗震支架的便利和應用場所分析,銜接緊固件的結構應便于裝置。
5、管道抗震支吊架不該限定管線熱脹冷縮產生的位移,其設置和計劃應滿意相干標準劃定。
6、一切抗露支吊架應和布局主體靠得住銜接,當管道穿梭修建沉降縫時應斟酌不均勻沉降的影響。
7、新建工程剛性材質電纜梯架、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的抗震支吊架側向大間距為12m,縱向大間距為24m。
8、新建工程非金屬材質電纜梯架、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的抗震支吊架側向間距為6m,縱向間距為12m
9、新建工程管道側向抗震支持計劃間距12米,縱向抗震支持計劃間距24米:柔性管道上述參數減半;改建、擴建工程管道上 述參數減半。
10、新建工程矩形風管側向抗震支持計劃間距9米,縱向抗震支持計劃間距18米柔性風管上述參數減半;改建、擴建工程管道上述參數減半。